行政院會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 分二階段修法

2016-10-20 938

為了推動我國發展綠能,並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作,行政院會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為了推動我國發展綠能,並啟動國家能源轉型工作,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將分兩階修法,第一階段處理再生能源自由化,以及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進行廠網分工。能源局長林全能說,修法後民生用電不會上漲。但官員透露,目前研議保障每月用電330度以下基本民生用電傾向不漲價。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發展再生能源及綠能產業是蔡英文總統政見,但以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的作法,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這是政府必須要修正《電業法》的原因。他說,政府必須在立法院本會期讓綠電自由化,分二階段修法,是因《電業法》修法已到不能拖延的地步,未來第二階段修法,政府仍會推動電業自由化。有關外界對財團化及高電價的疑慮,都會因這次採二階段修法而消失。

根據經濟部規劃,修法通過後1∼2.5年完成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可直躉售、代輸或直供方式售電;並開放傳統發電業,但其電力僅能販售給台電,且台電須符合電力排碳係數管制與備妥備用容量。

根據修法內容,未來會成立電價審議委員會,保障基本民生用電不漲價。政府也將成立電價穩定基金,因應國際燃料大幅波動時,可以有一筆錢穩定國內電價。

另外,第一階段修法通過後6∼9年間要完成,台電公司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公司,進行廠網分工。至於第二階段的修法,則會讓電業完全自由化,讓除了再生能源外,傳統發電業也可直接販售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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