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蔡英文承諾 行政院核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2016-12-22 1048

行政院院會22日通過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以紀念鄭南榕殉道。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以紀念鄭南榕殉道。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民主與自由是台灣的基本價值,也是許多前輩努力爭取而來的輝煌成果,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了爭取言論自由所做的個人犧牲開啟日後改革的契機,也喚起國人對言論自由的重視,行政院已核定內政部所報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希望藉此讓國人了解言論自由的意義與價值。

林全指示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與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妥善規劃推動相關業務或舉辦活動,並邀請立委或各界有關人士參加相關活動,於明年4月7日言論自由日,從不同層面的豐富內涵詮釋言論自由的真締,促使我國民主再一步深化。

總統蔡英文於今年4月7日出席鄭南榕殉道27週年紀念追思會時表示,執政後要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綠委也在10月5日在內政委員會提案,建議內政部在年底前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4月7日訂為只紀念不放假的「言論自由日」。林全當時在立院備詢時也表示,他已要求內政部盡速完成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預計年底前將4月7日增列為言論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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