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三讀 台電70年獨占將走入歷史

2017-01-12 2254

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開放綠電先行,台電公司獨占電力市場的70年歷史將宣告結束,且未來6到9年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切割成發電公司與輸配售電公司。

中央社11日報導,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開放綠電先行,台電公司獨占電力市場的70年歷史將宣告結束,且未來6到9年將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切割成發電公司與輸配售電公司。

為配合政府2025年達非核家園目標,希望透過修法以促進台灣電力自由化,電業法在修法延宕20年、7度闖關,立法院今晚終於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將分兩階段逐步完成電業自由化,包括先開放綠能發電直供,再全面開放其他發售電方式。

首先,綠電先行部分,修法通過後1至2.5年開放綠電發電業與售電業,綠電業者可直接售電給用戶或台電,或是透過電力網輸配電給客戶,未來再生能源發電可獲優先調度、輸配電費優惠、直接銷售等鼓勵,且綠電在一定規模以下,無需提供備用容量。

換句話說,民眾未來不一定要向台電買電,可直接向再生能源售電業者購買綠電。

其次,立法通過後的6至9年內,台電也要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切割分成發電公司與輸配售電兩家子公司,進行「廠網分離」。

這也意味著獨占台灣電力市場達70年的台電,將在電業法修正案通過及公佈後,其獨占電力市場局面將逐步走入歷史,台灣能源產業將展開新的一頁。

台電表示,電業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首要工作就是要立即盤點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目前內部已在進行各種因應方式的沙盤推演,包括未來電力調度規格、電壓訂定標準,以及獨立董事和廠網分離的會計作業等項目。

「6至9年時程看似不短,但是個很有挑戰的時間」,台電說明,短期內關於綠能開放後的營業規劃、換照等行政作業可先進行;不過,台電目前還有累計虧損約新台幣900億元、尚未提列虧損的核四建置費新台幣2838億元及相關核能問題,都亟待時間解決。

電業法修正案通過也是國內電力市場的重要里程碑。台電表示,即便國外也有類似案例,但國土民情不同,這可謂國內盤古開天以來的首次電力市場大變革,即便未來台電將切割為控股母、子公司,但仍背負著維持國內穩定供電及創造低廉電價使命,希望逐步前進,邁向更好的供電環境。

立院三讀《長照法》 調漲菸稅為長照財源

據中央社消息,立法院臨時會11日三讀修正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經過表決確定調整菸稅、遺產稅與贈與稅,做為長照財源。

根據修正通過的條文指出,調整遺產稅、贈與稅以及菸稅的收入,作為長照特種基金的財務來源,明令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10%調升到20%、每公斤(千支)菸稅從新台幣590元調升到新台幣1590元,所增加的收入作為長照的穩定財源。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規定基金財源額度以330億元為原則,缺額由政府預算補充,並要求主管機關衛服部2年內通盤檢討長照財源建置,研擬其他稅收或採行長照保險制的可行性。

電業管制機關電價機制待協商

中央社報導,10日已部分完成二讀的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1日經朝野立法院黨團協商後可望三讀,但電業管制機關、電價機制與核廢料遷移等問題則待協商。

立法院院會10日二讀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無爭議條文,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再召集朝野協商電業法修法。如果協商沒共識,預計表決方式完成三讀。

為鼓勵綠電發展,二讀條文明訂,再生能源應優先調度、得直接供電給用戶;在一定裝置容量下,不受備用供電容量限制。

二讀條文明訂,再生能源得設置電源線聯結用戶,並直接供電與該用戶,不需像一般發電業,只能售予公用售電業,再轉售給民眾。

二讀條文明訂,發電業年度分派盈餘時,不含再生能源發電部分,全年純益只要超過實收資本總額10%,應提撥超出部分的半數;超過25%部分,應全數提撥;款項半數作為維護機組、投資降低污染排放設備,其餘半數應投資再生能源發展。

不過,草案中有關「電業管制委員會」應為二級或三級機關?及委員會是否須為獨立機關;「電力可靠度審議會」、「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電價費率審議會」組成的政府及民間團體代表,何者不得少於1/2?及非核家園目標應如何入法等,仍未二、三讀,尚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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