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犯罪所得誰鑑定 檢想換法院困擾

2017-03-14 222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涉台開內線交易案,高院更四審日前發函囑託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所屬的台灣科技法學會進行鑑定犯罪所得,但檢方想喊卡換鑑定者,法官為此昨天開庭。

中央社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等人涉台開內線交易案,高院更四審日前發函囑託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所屬的台灣科技法學會進行鑑定犯罪所得,但檢方想喊卡換鑑定者,法官為此昨天開庭。

被告趙建銘、趙玉柱、游世一未到庭,僅蘇德建到庭;蘇德建庭訊後面對媒體提問,是否擔心鑑定結果對自己不利,他回答「不會啦,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高院更四審去年4月間開庭,為計算鑑定犯罪所得,請檢辯雙方提出鑑定機關及鑑定人選,趙建銘委任律師提出交通大學教授林志潔所屬的台灣科技法學會可進行鑑定,檢方無意見;法院認定適格,經行政流程函詢報價後,10月間以新台幣9萬元囑託台灣科技法學會鑑定本案犯罪所得,預計近日鑑定出爐。

但是,公訴檢察官曾文鐘日前跑到高院受命法官吳秋宏辦公室表示,去年9月接任公訴本案,經閱卷及讀文讞後,認為台灣大學助理教授薛智仁更適合當鑑定者,希望「喊卡」並遞上補充理由狀。

吳秋宏感到困擾,另為確認檢辯對鑑定者有何意見,決定今天開庭,公訴檢察官曾文鐘在庭上說,和前手檢察官沒有交接好,對於自己太晚提出主張感到抱歉;趙玉柱委任律師徐鈴茱指出,基於檢察一體原則,高檢署調動公訴檢察官本即應考量銜接者能否接續案情,不能因更換檢察官就之前程序重來。

曾文鐘庭末表示,如果合議庭不同意、律師們不同意,他尊重大家意見,他也不再主張。吳秋宏庭末諭知候核辦。

全案一審時,趙建銘遭判處6年,趙玉柱8年4月,各併科罰金新台幣3000萬元;高院更三審宣判,分別計算被告犯罪所得,因未逾1億元,金額僅417萬元,因此本刑刑度從7年以上變成3年以上,改判趙建銘4年、趙玉柱4年8月,各併科罰金2500萬元。最高法院認為,更三審計算犯罪所得的方式不當且應做鑑定,將案件發回更審。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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