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沖稅率減半初審通過 最快4月下旬實施

2017-03-23 1108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3日審查「當沖降稅」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通過行政院版當沖證交稅稅率降至千分之1.5,實施期間1年,財政部預估最快4月下旬實施。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當沖降稅」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通過行政院版當沖證交稅稅率降至千分之1.5,實施期間1年,財政部預估最快4月下旬實施。

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當沖稅率降至千分之1.5,一年稅損為37.5億元,若台股日交易量可增加100億元則可彌補這部分的稅損。

金管會評估,當沖證交稅稅率從千分之3減半至1.5後,當沖占集中市場比重可由10%提高至15%,櫃買市場的當沖占比可由15%拉高至22.5%。

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施俊吉表示,美國、歐洲、日本都沒有交易稅或印花稅,且台股週轉率低於紐約、南韓、上海以及日本,自2010年後逐年下滑,去年降到60%多,上半年僅30多%。

施俊吉說明,當沖降稅的稅式支出評估以去年開放ETF當沖為基礎,實施後ETF的當沖占比從10%提高到17%,若台股實施當沖降稅後,集中市場的當沖占比重可由10%提高至15%,當沖量能可增加67億元、非當沖增加100億元,合計量能可增加167億元。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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