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噸垃圾換回1.8噸底渣 議員非議縣長無奈

2017-04-06 306

雲林垃圾委外焚化,但是燒1公噸垃圾要運回1.8公噸底渣自行處理,今天引起雲林縣議員非議,要求正視解決;縣長李進勇認為不平等,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深感無奈。

中央社報導,雲林垃圾委外焚化,但是燒1公噸垃圾要運回1.8公噸底渣自行處理,今天引起雲林縣議員非議,要求正視解決;縣長李進勇認為不平等,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深感無奈。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由縣府專案報告2017台灣燈會成果、行政院總體基礎建設前瞻計畫爭取情形和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底渣運回處置事宜等3案。

雲林有林內焚化廠但未啟用,垃圾委外焚化1公噸交換運回1.8公噸底渣處置的條件,引起雲林縣議員林聖爵抨擊,雲林每月1.2萬公噸垃圾,要換回2.16公噸底渣,關切底渣是否影響水源及環境,底渣何去何從。

林聖爵舉出台中利用底渣設置停車場的例子,發生惡臭且水質汙染超標,雲林至今未見妥善處理底渣辦法,未來縣內將到處可見底渣,影響不難想像,堅決反對底渣運回雲林。

雲林縣李進勇也認為這是「不平等條約」,但是為了垃圾處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深感無奈,除了積極推動垃圾分類以達減量,也爭取中央補助推動生質能源中心計畫,期以減輕垃圾負擔。

運回垃圾焚化底渣 雲林議會砲聲隆隆

中央社雲林報導,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交換條件運回底渣,雲林縣議會今天砲聲隆隆,提出抗爭、拒收底渣、設底渣場堆置互惠等,縣府表示,深切檢討,底渣將廣泛運用在公共工程。

雲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由縣府專案報告雲林縣垃圾委外焚化底渣運回處置事宜,垃圾焚化底渣運回成為藍綠議員抨擊焦點。

引起議員們非議的是,雲林有焚化廠但未啟用,垃圾委外焚化1公噸交換條件運回1.8公噸底渣,使得不平等條約、拒收底渣、影響環境與水質、發動抗爭、設堆置場回收底渣互惠、向中央爭取公共建設等發言或提議紛紛出籠。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雲林多數鄉鎮產生家戶垃圾都委託外縣市焚化廠焚化,從去年11月起,部分縣市提出回運底渣資源化產品的互惠條件。

雲林環保局指出,至今運回底渣共4903.98公噸,暫存掩埋場或轉運站,都依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抽驗,未來將廣泛使用在公共工程。

雲林環保局指出,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屏東縣、嘉義縣等,都將焚化爐底渣資源化產品廣泛運用於公共工程上,節省公帑,台中市並訂有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環保局長林長造說,外縣市發生底渣資源化產品違法、污染事件,都是將產品用在農地、魚塭,不是產品本身出問題,是使用端出問題,雲林不會重蹈覆轍。
【圖片來源:中央社、(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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