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私校轉退條例草案 教團批圖利校董

2017-04-17 223

高教工會表示,新版轉退條例草案針對退場校沒有課責機制、也未能保障師生權益,輔導形同虛設,更難確保校產不落入私人口袋,根本換湯不換藥。教育部表示,若學校退場時有資產卻沒現金,政府可透過退場基金融資,讓學校優先清償給教師,並非將直接將退場基金給學校用。

中央社報導,高教工會今天表示,新版轉退條例草案針對退場校沒有課責機制、也未能保障師生權益,輔導形同虛設,更難確保校產不落入私人口袋,根本「換湯不換藥」。

少子女化現象持續發酵,也讓大學退場議題受到關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教育部今年2月提出的新版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和過去版本「換湯不換藥」,仍是損及公益,卻圖利校董。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表示,轉退條例草案只將欠減薪、違反私校法等傷及師生權益的私校列專案輔導,並非直接向法院聲請解散原董事會,沒有課責機制,只有假輔導;且草案的輔導機制「得」加派公益董監事,卻非強制姓,顯示專案輔導是形同虛設,根本就只做半套。

在師生權益保障上,蘇子軒也表示,轉退條例草案仍將教師遷調介聘責任歸給學校,省卻教育主管機關保障教師工作權的權益,也未強制學校協助學生轉學安置,師生權益毫無保障;而轉退條例草案也未規範清算解散後的校產歸屬,若校產不能公共化,難以保障校產不落入校董私人口袋。

高教工會理事長劉梅君指出,有哪個非營利組織辦不下去時,政府還要撥預算幫忙支應資遣費或欠薪,為何要獨厚私校,更何況學校都還有資產;如果學校辦不下去就應收回,不是拿空頭支票跟他們商量,這樣就像「請鬼拿藥單」,這些退場學校的校產應該回歸地方政府,而非由校董決定。

高教工會也指出,教育部過去資料粗估112學年將減少20至40所大學,工會初估這40所大學總資產高達1300億,而教育部打算編列50億退場轉型基金,等於是把50億白白送給私校校董。

針對私校轉型退場,高教工會也提出幾項訴求,呼籲教育部針對危害師生權益或違反法令的學校負責接管之責,並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監督和輔導,有效保障教師工作權和學生受教權,為確保校產回歸公共使用,私校停辦後,校產應捐入「高教公共化」基金,而退場轉型基金應該用來降低學校或改善生師比,而不是發給學校。

教部:退場基金用來融資 助學校清償教師

中央社台北報導,教育部今天表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注重師生權益,若學校退場時有資產卻沒現金,政府可透過退場基金融資,讓學校優先清償給教師,並非將直接將退場基金給學校用。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教育部2月提出的新版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沒有保障師生權益,只規定政府「得」補助學生轉學安置之相關費用,而非強制性的協助轉學安置,也憂心編列的退場基金50億只是白白送給私校。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退場條例草案最關注的就是師生權益,尤其學生不能等,如果學校因為收入銳減,而併班上課、或聘專長與課程不符的教師,受害的還是學生,因此退場條例希望讓還在觀望的私校,盡早思索要轉型或退場,不要一直拖延。

為保障師生權益,楊玉惠指出,草案要求私校董事會要退場時,對教師一定要優先清償欠薪或資遣費等,若學校有資產但沒現金,可先將資產抵押給政府,政府透過退場基金融資給學校,讓學校優先清償給老師,並非是直接將退場基金給學校使用。

至於高教工會質疑草案內容政府「得」補助學生轉學安置費用,並非強制性,楊玉惠澄清,師生安置是學校的責任,如果草案寫「應」,學校董事會可能雙手一攤,都丟給政府處理,董事會反而沒責任,因此草案才寫「得」,學校還是要先面對問題,無法處理時,才由政府出面來協助。

楊玉惠表示,目前教育部法規會已經審查過退場條例草案,但還有細節要和相關部會確認,預計4月送到行政院,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希望這個會期可以完成三讀,下學期就可以開始適用。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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