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批北檢辦案有3錯誤 北檢再發聲明批馬誤導視聽

2017-07-10 2366

北檢表示,本案起訴後,法院密集開庭審理,當事人應尊重審理程序,檢察官蒞庭也秉持兢兢業業、如履薄冰的心情,被告身為前總統及法律專業人士,竟指本案為「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涉嫌教唆黃世銘洩密案,台北地院上週五辯論終結,全案訂在8月25日宣判。不過,北檢不滿馬開完庭後在庭外受訪時,攻訐檢察官「辦案有三個嚴重錯誤:臆測馬王不和羅織定罪;標準不一前後矛盾;曲解大法官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等言論,今(10)日再度隔空嗆馬英九意圖以庭外不當言論干擾司法審判,誤導社會視聽。

北檢表示,政論家王健壯、評論家趙少康都曾在媒體發表評論,足見所謂「馬王不和、馬英九見獵心喜」早已是被告客觀顯露在外行為且為眾所周知之事,並非政壇的傳聞或本案的臆測。至於起訴標準不一的部分,北檢解釋,馬英九當初行為時具有刑事豁免權(總統享刑事豁免權),檢察官遵守憲法無由對其追訴及調查的事實,且3年前承辦檢察官及時任檢察長也從未在相關結案書類中有任何「實體上認定被告不構成犯罪」情事。

北檢表示,關說司法者未受刑罰,是因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馬英九擔任過總統及國內最大黨黨主席,始終未曾對此事立法科刑,即使在卸任後也沒有推動相關修法,北檢反問馬,此又是誰之過?豈能藉此轉移焦點,指摘檢察官;審理期間又提出釋字585號無限擴張總統權力,此舉不但把我國行政權及司法權合而為一,破壞權力分立憲政體制,且將使政治力長驅直入偵查核心地帶。

北檢表示,本案起訴後,法院密集開庭審理,當事人應尊重審理程序,檢察官蒞庭也秉持兢兢業業、如履薄冰的心情,被告身為前總統及法律專業人士,竟指本案為「羅織入罪」,以蔑視法治、操弄民粹的政治語言攻訐司法,實不足取。

ment,'script','//www.google-analytics.com/analytics.js','ga'); ga('create', 'UA-35937129-1', 'auto'); ga('send', 'pag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