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條款」惹議 民進黨選對會討論替代方案

2017-08-23 605

選對會成員、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承國指出,上週選對會開會討論,確定取消原方案,將改提六都一體適用,對35歲以下及初次參選者,可在初選民調加權10%,也就是若是35歲以下,又是初次參選最多可以加權到20%。

民進黨2018選舉對策委員會4月提出「35歲條款」的「青年及多元代表徵召辦法」,擬在2018地方選舉11個選區,徵召35歲以下青年參選,引發黨內正反兩極意見。選對會成員、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承國22日接受中評社訪問指出,上週選對會開會討論,確定取消原方案,將改提六都一體適用,對35歲以下及初次參選者,可在初選民調加權10%,也就是若是35歲以下,又是初次參選最多可以加權到20%。

23日下午民進黨召開的中執會,也將確定今年全代會於9月24日舉行;另有提請核備基隆市黨部、宜蘭縣黨部提出的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等公職候選人提名辦法等議程。

過去民進黨也曾對青年參政提出加權10%,但這次方案最多加權可以高達20%。

黃承國表示,選對會已提出新版「35歲條款」,將在下週選對會再行確認,這兩週時間是讓大家回去地方溝通。他坦言,回復青年加權10%,地方縣市議員比較能接受,因縣市議員擔心若是按照之前的方案,被提名的新人會有吸票作用,到時候若票都灌給這位新人,對其它候選人很不利。

黃承國說,之前的辦法比較抽象,包括由誰認定對社會有貢獻等之類,現在的方案,地方比較可以接受。

原本「35歲條款」擬適用於本屆議員轉任「立委」、政務官或被開除黨籍等狀況的11個選區,以徵召35歲以下青年,及具新住民等特殊、對國家有貢獻的多元代表民進黨參選。但新版提名辦法,六都「直轄市」將一體適用。

【中評社/記者 黃筱筠】【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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