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停止比特幣交易 全球虛擬貨幣暴跌

2017-09-15 483

在比特幣即將在中國停止交易的消息傳出後,投資人紛紛展開「末日大逃亡」,在此衝擊下全球虛擬貨幣暴跌。

第一財經從多個信源處獨家獲悉:比特幣交易平台9月底將全線關停。

接近地方互聯網金融整治辦的監管人士9月14日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監管層已對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下定論:「全部關停,並於近期退出市場。」

第一財經記者隨後又從上海市金融辦消息人士處了解到,上海已開始對轄內多家比特幣交易平台下達「口頭指令」,關停交易平台,使其退出市場,時間節點定在9月底。

對於平台存量業務,某比特幣平台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監管的要求是「平台和客戶協商解決」。上述接近監管的消息人士也表示,監管要求平穩妥善解決,但這次整體力度較大。

比特幣中國9月14日晚間的發聲佐證了上述消息。其官方微博發布公告稱,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當天起停止新用戶註冊;2017年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比特幣中國的礦池(國池)等業務不受影響。

第一財經記者還從北京互聯網金融整治辦了解到,轄區內的相關平台也已收到通知。第一財經記者隨即就此事採訪火幣網和OKcoin兩家設在北京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截至發稿,火幣網回復稱「目前沒有收到明確的文件或通知」,OKcoin則一直未回復。

截至9月14日19時,比特幣中國報價顯示,比特幣日內跌幅超過20%,價格已跌破20000元人民幣。除比特幣外的其他虛擬貨幣或相關投資產品也出現大幅下挫,國外的交易平台同樣也是全線暴跌。

比特幣最早進入中國監管層的視野始於2013年。當年11月,比特幣價格在不到兩個月時間裡從750元上漲到最高7589元,隨後便「高台跳水」,一周多跌回到了2000元,累計跌幅達74%。

當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的性質,同時禁止中國的銀行和支付機構直接或間接參與比特幣的兌換交易,但普通中國公民仍可將比特幣作為一種商品來交易。

不過,比特幣2017年再次開啟新一輪暴漲暴跌,中國的三家主要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火幣網、OKcoin的交易量一度達到全球的98%。於是,從嚴監管的大幕正式拉開。

2017年1月6日,人民銀行北京營管部、央行上海總部先後約談國內主要的比特幣交易平台負責人。隨後,又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現場調查。

1月18日,央行公布調查結果顯示,幾大交易平台都不同程度存在違規行為。比特幣中國存在超範圍經營、違規開展配資業務、投資者資金未實行第三方存管等問題;OKcoin、火幣網違規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導致市場異常波動。此外,這些平台均未按規定建立相關反洗錢內控制度。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大幅上漲也助推了ICO(代幣首次發行)的瘋狂,美國證監會、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等多國監管機構相繼發出風險警示,中國監管層也及時介入。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8月30日率先發布風險提示,人民銀行等七部委9月4日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公告》),將ICO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並在國內暫停一切交易。

《公告》在提及虛擬貨幣時稱,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9月13日發布風險提示稱,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並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投資者應保持警惕,發現違法犯罪活動線索應立即報案。

有央行官員此前也表示,現有比特幣交易平台並不能稱為交易所,只是一個網站,一個交易平台。在中國如果定性為商品類交易平台,則需要地方來批准,如需成為交易所,則需要證券部門甚至國務院來批准。但是,比特幣作為一種網絡虛擬商品,交易所被批准的可能性並不大。

如今,監管靴子終於落地。

平台是否承擔投資者損失

比特幣交易平台即將全線關停,相關交易平台是否需要承擔投資者的損失?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王德怡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比特幣交易平台和投資者之間是服務合同關係,即網站經營者向投資者提供交易平台,設定交易規則,供註冊投資者之間進行交易;交易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以比特幣中國為例,該網站經營者為上海薩圖西網絡有限公司。按照《比特幣中國服務協議》,交易平台在投資者註冊時便聲明對以下事項不承擔責任:「您了解並同意,比特幣中國不對因下述任一情況而導致您的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無論比特幣中國是否已被告知該等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任何非因比特幣中國的原因而引起的與比特幣中國服務有關的其他損失。」

因此,從註冊協議上看,網站在用戶註冊時便通過格式條款聲明:除非是因網站原因引發的損害賠償,否則網站將不會承擔責任。

由於監管部門叫停比特幣交易,投資者手中持有的比特幣貶值,系政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該部分損失只能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向網站主張權利欠缺合同依據,難以得到法律支持。

在監管叫停的情形下,這些比特幣交易平台將不得不調整主營業務方向,考慮新的服務模式,部分交易平台很可能從此被淘汰出局。

各國監管態度不一

世界各國對比特幣的態度目前不盡一致。

以日本、新加坡、英國、澳大利亞為代表,對比特幣的態度較為寬鬆;美國各州態度不同,總體採取牌照化的監管模式;俄羅斯則經歷了先緊後鬆的過程。

具體來看,日本的比特幣監管主要由日本金融服務局(FSA)和日本央行(BOJ)負責,目前已經通過法律認證比特幣作為合法的支付方式。並於今年7月1日對比特幣交易取消了8%的消費稅。新加坡雖然不干預商戶接受比特幣,但將其定性為商品而非貨幣,並提出如果涉及出售或支付必須收稅。澳大利亞同樣將比特幣作為商品,購買和交易環節都要收稅,不過在今年7月已經通過比特幣立法減輕了交易稅。

不過,上述國家在涉及比特幣方面的監管都非常嚴格。比如,要求交易平台對賬戶持有人的身份、資金來源、資金去向等交易細節進行嚴格的審查核實。即便是在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接納程度最高的英國,也採取了沙盒式監管(允許金融創新機構在監管可控的小範圍內測試其新產品、新服務的一種機制),也對消費者保護、反洗錢、稅收等有著明確要求。

美國各州對比特幣的態度有所分化,其中以華盛頓州最嚴。今年4月,該州通過5031號法案,要求數字貨幣交易所必須申請牌照,同時要求第三方的獨立審核。其他州也緊隨其後採取牌照化管理。近期,美國證監會也因虛擬貨幣價格的飈升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警惕ICO可能存在的騙局,以及一些上市公司「拉高出貨」的騙局,並且暫停了四家比特幣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美國一些金融科技監管經驗很值得中國借鑒,特別是穿透式監管和功能監管。至於監管沙盒,作為一個國際經驗,也不排除考慮在個別領域進行試點,但總體並不適合在中國大範圍普遍開展。

(來源:第一財經)

【中評社】【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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