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公投法爭議條文 12日院會處理

2017-12-08 2111

立法院8日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中午先由院長蘇嘉全召集協商,原氣氛融洽,朝野多數同意先宣讀有共識之條文,餘下具爭議條文則保留至12日(二)再處理。不過,時代力量黨團堅持非於今天完成三讀不可,未獲同意因此憤而退席,拒絕簽署協商決議。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立法院今(8)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中午先由院長蘇嘉全召集協商,原氣氛融洽,朝野多數同意先宣讀有共識之條文,餘下具爭議條文則保留至12日(二)再處理。不過,時代力量黨團堅持非於今天完成三讀不可,未獲同意因此憤而退席,拒絕簽署協商決議。最後經院會表決,僅4票持不同意見,因此通過保留部分條文,預計最快12日完成三讀。

立法院院會於下午3時30分開始開會,由於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拒絕簽署協商決議,並提案要求今天會議時間延長至完成三讀,因此院會一開始先進行表決,僅4票贊成延長會議,時力提案不通過;接著處理民進黨團提出確認協商共識,經在場無異議,通過部分爭議條文保留至下周二,而包括下修公投投票年齡18歲、建立電子提案及連署系統等無爭議條文則完成二讀。

最具爭議的條文即關於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修正版本原主張納入「領土變更複決」,挑動國民黨敏感神經,雖在去年重審《公投法》時民進黨提出修正動議刪除,但時代力量提出修正草案卻堅持納入修憲、領土變更等朝野各有立場難以讓步,因而保留條文。

再者,公投主管機關為誰?初審通過是全國性公投為中選會審查、地方性公投則為地方政府,不過國民黨擔心地方政治力量介入公投選舉;且賦予行政院提出公投案,國民黨也認為這是擴權,該文也保留。而公投成案門檻是否降至時力所提「萬分之一以上」、連署門檻是1%或1.5%、是否增列不在籍投票等條文,皆獲保留。由於國民黨團希望給予時間提出對案版本,因此在民進黨、親民黨的互相體諒後,《公投法》延至12日進行三讀。

排除兩岸議題 藍支持大幅鬆綁《公投法》

國民黨團在院會結束後發出新聞稿表示,在執政黨承諾兩岸統獨等敏感議題不納入《公投法》後,國民黨團對於修法採「大幅鬆綁」立場。此外,國民黨團也承諾將提出「適當門檻」與「不在籍投票」的對案,展現在野黨的理性與穩健訴求。

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公投法》修法在排除憲政層次議題後,朝野爭議僅存「成案門檻高低」、「行政院是否具有提案權」等7條條文。除此之外,國民黨對於降低提案與連署門檻、以及藍委盧秀燕提出的「18歲公投投票權」,都不會加以杯葛或阻擋,是採取「大幅鬆綁」的支持態度,希望能在下周二完成《公投法》修法。

林為洲還指出,有關「公投成案門檻」,「初審時定下幾乎是最低門檻」,是否合理,見仁見智,國民黨做為最大在野黨,將以理性態度在11日提出應對版本。另外,國民黨團主張增列「不在籍投票」,也將一併提出,希望民進黨團能加以正視。

朝野再戰公投法 不排除挑燈夜審

立法院今天將著手處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團放話,若中午朝野協商破局,下午就交付院會逐條表決,不排除挑燈夜戰,最遲12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則揚言,要視綠營最後修正版本是否涉及領土、主權變更公投,盼能審慎討論以拖待變,若綠營強行表決通過,後果自負。

民進黨立法院長蘇嘉全12月1日主持朝野協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時,已言明緊接著要處理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朝野各黨團自行討論後提出須保留的條文,今天中午再協商;朝野各黨團今天都發出動員令,準備在院會裡一搏。

2016年12月15日民進黨團主導通過初審的版本裡,規定全國性公投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還包括法律複決、立法原則創制、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

這次朝野爭議最大的領土變更之複決就是屬於憲法規定,民進黨團等於將其排除在公投法修正之外,但國民黨憂心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又把領土變更之複決納進來,或者提出敗部復活隱藏性的條文,因此要視民進黨團最後提出的版本。

其次,依照現行法規,全國性公投的第一階段提案門檻為前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約9.4萬人),連署門檻則為百分之五(約94萬),最終投票人數則須達到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且有效票中超過1/2以上同意後,公投才能通過,外界指為高難度的雙二一門檻

初審通過的版本規定,公投提案門檻為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萬分之1(約1800人)、成案門檻為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1.5%(約28萬)、通過則為簡單多數決,但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1/4。

國民黨團雖認為門檻過低,但抱著看好戲的心態;也就是說,現在民進黨執政,若修正通過這麼低的門檻,鐵定日後有許多社團發動公投,將對民進黨的政策、執政形成嚴重挑戰,這也就是國民黨團要民進黨後果自負的原因。

民進黨團也有研議,因此成案門檻部分可能調為2%或2.5%,但有待今天上午民進黨團大會討論後再行決定是否修正。

另外,初審版本規定降低公民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但選舉投票年齡目前仍是20歲),朝野黨團都不反對。

初審版本還規定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全國性公投主管機關訂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國民黨團也要視民進黨團的主張,再視情況考慮提出修正動議。 【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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