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鳥籠公投大幅下修門檻 公投法立院三讀

2017-12-12 2056

立法院院會12日三讀修正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大幅下修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廢除公審會、18歲有公投權,並可不在籍投票。

記者李英婷、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立法院今(12)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大幅鬆綁公投限制,提案僅需最近一次正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萬分之1、成案門檻由5%下修到1.5%,而通過門檻則是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1/4)後,同意票相對多數就算通過。以去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未來1879人就可提案發動公投、28萬1745人連署成案,469萬5748人出門投票,並獲得簡單多數就通過。

民進黨自1993年起推動《公投法》,2003年立法院完成立法,但公投高門檻備受批評。民進黨前黨主席林義雄與其所成立的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一直積極敦促修法,《公投法》修正案在去年底初審後,又等了近1年,在上周五朝野協商時,朝野針對公投適用項目、門檻等議題缺乏共識,主席蘇嘉全決議分階段處理《公投法》修正案,今完成三讀。

蔡英文: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

總統蔡英文表示,修法之後,年滿18歲就有公民投票權。未來公民投票的提案、成案以及通過,將回歸多數民主國家的合理門檻。過去極受爭議的公投審議委員會也正式廢除,公投法立法多年以來的各項缺陷就此走入歷史。

蔡英文特別感謝為此辛勞的立法委員們,以及長期以來,為公投法補正奔走的社會各界先進。她並強調,「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

公投法修正案今三讀闖關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爭議的條文,上午在民進黨團多數優勢主導下,公投提案人數以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為準,為1879人;另在連署人數規定,應達選舉人總數1.5%以上,為28萬1745人。

院會上午就公投法部分修正草案有爭議的條文進行處理,首先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領土變更納入公投法適用範圍,但在朝野藍綠橘三黨團都反對的情況下,經過表決遭到否決。

院會緊接著處理公投法第10條有關公投提案人數,以及第12條連署人數規定,在民進黨團多數優勢主導下,2個條文均依照民進黨團版本內容修正通過。

第10條二讀通過條文規定,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以2016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為1878萬2991人的萬分之一以上為1878.2991人,即1879人。

第12條二讀通過條文規定,公投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換算人數應為281744.865人,即28萬1745人。

根據公投法原先規定,公投的第一階段提案門檻為前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約9.4萬人),連署門檻則為百分之五(約94萬)。這次公投法修正顯然大幅放寬提案及連署門檻。【中評社/記者 倪鴻祥】

ment,'script','//www.google-analytics.com/analytics.js','ga'); ga('create', 'UA-35937129-1', 'auto'); ga('send', 'pag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