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九合一大選 中選會:4月底前須完成提案

2018-01-15 2941

新修《公民投票法》5日上路,依法推估,若想公投綁九合一選舉,最晚須在4月底提案。中選會指出,符合規定,且在投票日前的1到6個月內完成相關手續,才可能與年底全國性選舉合併舉行。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新修《公民投票法》5日上路,依法推估,若想公投綁九合一選舉,最晚須在4月底提案。中選會指出,符合規定,且在投票日前的1到6個月內完成相關手續,才可能與年底全國性選舉合併舉行。

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並在5日正式實施,公投提案、成案及通過門檻都大幅下修,有效同意票達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為通過。目前國民黨、時代力量、社民黨和「孫文學校」等政治團體計畫提出公投案,配合年底九合一選舉「公投綁大選」。

依據《公投法》規定,一旦公投成案,要在1到6個月內投票,若遇有全國性選舉將一併舉行。中選會初步規畫今年年底的九合一選舉最快可能在11月24日舉行,公投案若要與年底選舉合併投票,最晚須在10月24日成案,而公投提案到成案時程最快需半年左右時間,因此各政黨或政治團體若想公投綁選舉,最晚須在4月底左右提案。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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