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領健保費海外假就醫 健保署擬修法

2018-01-23 499

根據健保署調查發現,有國人到中國大陸旅遊、洽公時因病到當地就醫,回台依規定申請健保核退醫療費用時,疑似與當地醫療院所聯手開立假診斷書返國後詐領健保,為此,該署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對於海外不良紀錄醫療院所不提供核退,或只有接受公立醫院辦理核退,此規定最快8月實施。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根據健保署調查發現,有國人到中國大陸旅遊、洽公時因病到當地就醫,回台依規定申請健保核退醫療費用時,疑似與當地醫療院所聯手開立假診斷書返國後詐領健保,為此,該署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對於海外不良紀錄醫療院所不提供核退,或只有接受公立醫院辦理核退,此規定最快8月實施。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國人在境外因為緊急傷病就醫,必須先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等到返台後可憑診斷書等相關文件,經評估後資格符合就能申請健保核退,過去是以醫學中心門診、住院、急診平均作為最高給付的上限;從今年1月1日開始,已經改成各級醫療院所平均,不過申請健保核退,需符合急重症或是緊急傷病等條件。

然而,根據健保署統計,海外就醫申請健保核退案件當中,目前有8成是來自中國大陸的醫療院所,之前就曾發現明明人在台灣,卻持有對岸醫院診斷書,與中國診所聯手詐領健保費;也觀察到,中國大陸持續有部分醫療院所,自稱是台灣健保特約診所,將一般就醫診斷書改為緊急重症等種種亂象的存在。

為了遏止類似狀況的發生,蔡淑鈴說,健保署目前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將公布有不良紀錄的海外醫療院所名單不再提供健保核退,或只接受公立醫療院所核退,兩者擇一,預計修改辦法後送衛生福利部核定,再預告和公告,新制最快將在今年8月正式實施。

避免旅外者返台爽用!健保法將修法

【出處:三立新聞網】

為了避免長年旅居國外者返台享用健保制度,健保署15日表示,針對積欠健保費的僑民或外派人員,未來健保將修法廢止停復保,同時恢復取消2年的「鎖卡」制度,以確保健保的公平性。

依照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出國超過6個月可辦理停保不繳費,回國即可復保,若是短暫回國就醫又要停保出國,依法需要繳交3個月的健保費。但根據健保署統計,至今有3萬人未遵守以上規定, 3個月健保費放著不繳,但一回國仍能享用健保資源,5年來共少收了4.5億元,對於老實繳納的民眾而言,有失公平性。

對此,健保署承保組副組長江姝靚表示,為避免長年旅居國外民眾、外派人員鑽健保漏洞,健保署提出改善方案擬廢止停、復保制度,也將恢復2016年取消的鎖卡制度,最快會在下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若修法通過,最晚6月以前就會上路。

屆時長年旅居國外、外派人員都需依規定繳納,且不得中斷,但駐外人員、失蹤及遠洋船工作超過6個月者例外,仍可辦理停復保。至於被外界質疑此次修法是「黃安條款」,江姝靚也表示,黃安都有定時繳納健保費,此次修法並非針對個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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