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手申請補充兵遭拒 控足協私設門檻

2018-04-19 534

中華男足24歲門將潘文傑日前欲申請補充兵,但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卻表示,潘雖曾參與國際賽事,並不具備與國外職業球隊所簽之職業合約,因此不具服補充兵役資格,潘無奈轉而申請服體育替代役。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許智傑18日指出根據中央法規,潘參加過2015年光州世大運,早已符合補充兵之資兵之資格,足協片面曲解法規

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三立新聞網】

中華男足24歲門將潘文傑日前欲申請「補充兵」,但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卻表示,潘雖曾參與國際賽事,但並不具備「與國外職業球隊所簽之職業合約」,因此不具服補充兵役資格,潘無奈轉而申請服體育替代役。不過,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許智傑18日為其抱屈,指出根據中央法規,潘參加過2015年光州世大運,早已符合補充兵之資格,足協片面曲解法規,對我國體育實力「根本是扯後腿」。

相對「替代役」服役期間僅能代表國家隊出賽,且至少須代訓2年,入選「補充役」的球員僅需接受12天的軍事訓練,雖必須接受5年列管,但取得奧運前三名、亞運第一名的成績,可申請提前解除列管,且列管過程中仍能效力原簽約之國內、外職業球隊,如旅美投手王建民。

潘文傑目前效力於北師大足球隊,未來服替代役後,憂心將影響足球生涯規劃與未來發展空間。許智傑表示,2015年修正《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只要通過世界資格賽等於國家重要栽培人選,就能申請補充兵役,延續職業生涯。清楚規定,足協卻認為國際賽資格與國外職業合約必須「同時具備」才能申請補充役,「足協是笨還是故意,漏掉這麼重要規定,是否意圖用此方式控制選手?」

劉世芳列舉多位曾經參加國際賽事卻服替代役之足球選手,並出示近年各單項協會選手申請補充役之統計,足協是最少的單位,劉痛批,只要是國手,雖非職業選手,都能申請補充役,但由於足協片面曲解法規、設定更高門檻,反而阻擾選手權益,要求體育署必須介入處理。

對此,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表示,也許是單項協會對兵役規定不熟悉,也曾接獲該陳報狀況,因此體育署官網皆有公布相關規定,若役男有任何權利、義務之疑問,皆可直接詢問體育署,「因為協會確實會有不了解之情況。」此話一出,許智傑批,不能因協會誤解就影響選手權益,要求體育署著手討論「亡羊補牢」之道,藍未正面表示,僅強調,依規定役別確定後就不能轉役,必須再與內政部討論。

協發聲明:潘文傑早具備補充兵資格

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三立新聞網】

立法委員劉世芳、許智傑18日召開記者會,為中華男足門將潘文傑叫屈,認為足球協會片面曲解法規,造成潘文傑不具補充兵役資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傍晚發出聲明表示:「潘文傑早已具備補充兵役資格。」

足協聲明如下:

我國眾多優秀運動選手個人欲申請服補充兵役問題,本會均依「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辦理,本會已於2016年將教育部體育署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官網,且檢附相關申請文件。

感謝各界對選手權益之關心,選手若需要任何協助,本會樂意提供協助。相關申請流程、申請規定,若申請人有任何疑問,均可逕洽教育部體育署洽詢相關規定。

潘文傑與立委刻意扭曲事實,足協表示,並無「必須同時具備國際賽資格與國外職業球隊之職業合約」事項,潘文傑早已具備申請服補充兵役之資格。重點是必須將相關文件送出給審查單位。

根據補充兵役規定,除了服12天補充兵役,需至國訓中心列管一年。如無參與國外職業聯賽者,則需至國訓中心列管一年。

從上列「補充兵申請流程圖」來看,第一步是「備齊資料送足協」,第二步是「足協送體育署」,接下來才是「體育署召開補充兵會議」,這個會議是審查申請者是否有足夠的選手資歷,來符合補充兵役的標準。在這個會議通過者,役別將被歸類為補充兵,並於會役後約一個月至國訓中心報到列管,等待兵役梯次服補充兵。

足協表示,只要球員具備資格,都很樂意幫忙轉給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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