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蝠魟列保育 海委會最快6月提修正

2018-05-23 765

民進黨籍立委張宏陸23日質詢,國際將鬼蝠魟列為保育類物種,台灣卻未同步,要求應有SOP;海洋委員會主委黃煌煇表示,最快6月向漁業署提出將鬼蝠魟修正列為保育類。

民進黨籍立委張宏陸23日質詢,國際將鬼蝠魟列為保育類物種,台灣卻未同步,要求應有SOP;海洋委員會主委黃煌煇表示,最快6月向漁業署提出將鬼蝠魟修正列為保育類。

陳其邁:禁捕鬼蝠魟並列為保育類動物

【出處:三立新聞網】

近日發生澎湖鬼蝠魟遭勾四小時重傷事件,對此,長期關注海洋生態保育的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在昨(22)日找來農委會漁業署,要求立刻將鬼蝠魟列入保育動物!

陳其邁說,農委會就他的建議,願依漁業法採取措施先將鬼蝠魟列入禁捕名單。並進一步研究依野保法將其列為保育類動物。

他指出,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禁捕規定,違者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再就野生動物保育法,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指定公告,製作名錄。

一旦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者,依據同法第十八條,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反者,若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陳其邁說,鬼蝠魟,學名為Manta birostris,許多潛水客都稱它Manta,為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物種」的次級保育類動物。與巨大卻從容的鬼蝠魟共游,是絕大部分潛水客的夢想。根據印尼研究,發現一隻鬼蝠魟一生能創造高達1百萬美元的潛水觀光營收。

他表示,很高興農委會願意採納意見!台灣應更重視這類海洋生物的保護,並建立資料庫統計數量及族群,並更積極去檢討保育類規範。

要1千萬才放鬼蝠魟是她 船長喊冤

【出處:三立新聞網】

澎湖漁民21日晚間意外捕獲國際瀕危物種「鬼蝠魟」,傳出船長開價1千萬才願意放生,消息被網友瘋狂轉傳,甚至私訊熱愛海洋的藝人王陽明,請他幫忙。不過,船長兒子出面澄清,開價1千萬根本是亂說。

澎湖鎖港有船長捕獲鬼蝠魟,王陽明在臉書PO出網友的「求救」訊息,表示「快幫忙 不然它快要死了 太殘忍了吧 如果有心就放了它!我太失望了」,王陽明老婆蔡詩芸也相當氣憤,說「船長死要錢不肯放生」。不過參與放生的龐姓志願潛水員指出,「你有1千萬再說」這句話,是船長身邊一名穿紅衣的女子說的。

據《澎湖時報》報導,副議長陳雙全獲報,12點左右趕到現場並聯絡澎湖縣府農漁局長陳高樑,縣長機要秘書吳登聰也隨後抵達,12點20分,陳雙全到船長家協商,表示願意賠償出海損失的一萬元。吳登聰也同時打電話向縣長陳光縣回報狀況,縣長指示,既然鬼蝠魟不屬於保育類,就由他付錢買下請船長放生,但當時陳雙全已陪船長回到港邊,準備將鬼蝠魟帶到外海放生。

12點50分,漁船載著3名志願潛水員、陳雙全出海,避免鬼蝠魟受傷,船速相當緩慢,1點25分抵達港外,3名志工跳下水拿刀割斷錨繩,潛水志工表示,切斷繩子後鬼蝠魟直線下沉,不知道是否還活著。

事後陳雙全要支付1萬元補償損失,船長拒收,表示自己受到很大的冤枉,因為無法鬆開這隻大魟魚,才會把牠拖回港內,回到港內立刻通報農漁局,沒想到卻被指責捕抓保育魚類。

也有網友替船長喊冤,指出鬼蝠魟在台灣並非保育類動物,所以沒有禁止捕撈,但需要管制交易情況,抓到後必須通報並保留全魚24小時,若確定沒有研究價值才可以拍賣利用,當時漁民按規定通報農漁局,程序上來說完全合法。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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