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人壽360億投資阿里巴巴

2014-10-13 741

富邦金(2881)上月19日代其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將參與AlibabaGroupHoldingLt

富邦金 (2881)上月19日代其子公司富邦人壽公告,將參與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於紐約交易所的普通股IPO,擬認購12億美元,實際交易數量及每單位價格將視本次發行及實際認購狀況而定。

聯合晚報報導,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於美國初次公開發行,承銷價格由發行公司及承銷商依需求狀況決定。

富邦金認購阿里IPO

富邦金(2881)上月19日代子公司富邦人壽宣布,將參加中國網路巨擘阿里巴巴(Alibaba Group Holding)在美首次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總交易金額不超過12億美元(約363億台幣)。

富邦集團對網路購物一直有著高度熱情,透過MOMO購物網持續耕耘網路購物市場,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也早在去年,就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希望與阿里巴巴展開合作。市場猜測,富邦未來不排除將觸角延伸到中國網購商機,先藉此參股案瞭解中國網購市場。

參股是純財務性投資

富邦人壽上月19日則回應,參股阿里巴巴IPO,主要是著眼於網路購物事業的大未來,不過目前暫時並沒有與阿里巴巴合作的機會或規劃,此參股案是純財務性投資,非策略性投資。

富邦人壽上月19日補充,雖然參股金額以12億美元為上限,但因阿里巴巴受到市場投資人追捧,超額認購踴躍,因此僅估能取得3億美元(約90.8億台幣)額度,取得阿里巴巴的股權也將小於0.3%。

外界也高度關注阿里巴巴完成全球巡迴上市說明會,預計台北時間今天凌晨美國股市收盤後公布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最終定價,今晚以代碼BABA在紐約證交所(NYSE)掛牌交易。

阿里巴巴先前將IPO定價區間調升至每股66~68美元,已推升籌資額至218億美元(6596億元台幣),若最終決定進一步調高定價或執行超額配售,有機會超越2010年中國農業銀行221億美元(6687億元台幣)記錄,成為全球史上最大規模IPO。

阿里巴巴「舍港取美」上市帶來什麼?

阿里巴巴集團主席馬雲在香港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路演時提到,集團錯失了以香港作為上市地,計劃9月19日在美國正式上市,同時回應了香港在吸引企業要作出某些改變。

BBC中文網報導,阿里巴巴的上市引起投資者討論潮,而且也引發了港交所主動提出對「同股不同權」改革的方案。為了保持香港金融中心的競爭力,香港需要考慮是否需要改革上市的規例,將來吸引更多有如阿里巴巴的企業選擇在港上市的商機。

雖然香港證券界及投資者一方面輕嘆阿里巴巴的決定「舍港取美」;不過,面對港交所提出的對「同股不同權」改革,似乎態度十分保留,暫時難以取捨。

阿里巴巴早在兩年前開始籌劃在中國以外上市,香港是其中一個考慮地市,經歷了多場的談判博弈,阿里巴巴最後決定不選擇在香港上市。

阿里巴巴形容自己集團採用的「新興企業的治理結構創新」正是「合伙人制度」,這是讓持股比例不到10%的馬雲和管理團隊可以保持對阿里巴巴控制權的方式,這形式也就是「同股不同權」,牴觸了香港股市的「同股同權」形式。

阿里巴巴進行IPO進程中,財經分析形容存在的三個隱憂,包括合伙人制度,VIE股權結構和阿里巴巴在銷售數據和產品質量上的問題。

「同股不同權」的合伙人制度一直存在爭論,阿里巴巴28個合伙人有權任命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如果董事候選人遭到股東反對,合伙人可以重新提交候選人名單。

馬雲說香港交易所沒理由為阿里巴巴開個先例,但確實引來香港未來上市制度的檢討,有可能出現整體的改革。

進行諮詢

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布了長達108頁的文件,就加權投票權進行諮詢,包括多重股權結構,例如Facebook或Google等美國科技公司,多重股權結構非常普遍。

阿里巴巴跟香港進行談判時提出讓該公司保留現有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不過港交所堅守上市規則一股一票原則,拒絕了阿里巴巴的提議,現在又主動進行相關的諮詢,港交所高管否認諮詢是因為阿里巴巴談判失敗有關。

資深投資銀行家溫天納向BBC中文網表示,香港交易所啟動了「同股不同權」的概念諮詢,為未來修訂股權架構進行鋪墊工作。

他估計在明年初,港交所應該有足夠時間整理及編製初步諮詢結果,屆時若市場反應正面,存在支持接納同股不同權的理據時,港交所有可能隨即展開第二階段的正式諮詢程序。

溫天納指,如果未來上市條例若真的修訂,在新例下,赴港第一家企業必須具備代表性,屆時阿里巴巴在美國已經上市已超過一年,絕對有選擇可重回香港。

不過,溫天納認為其實目前香港實際上運作根本是沒有必要改變制度,不過如果要配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日後發展,香港考慮是否需要配合吸引更多中國企業來港上市。

也有其他分析指出,港交所希望通過改革不同股權架構的公司上市做法增加競爭性,但不一定對香港有幫助,有些內地公司赴美上市採取AB股形式,這個持股架構並非是選擇美國唯一的原因,對某些行業來說美國市場可以提供給高估值才是主要的原因。

一些投行的高管也表達過,他們過去長久處理內地公司在香港申請上市時,極少要求採取不同股權架構來香港上市,這止公司都可以理解同股同權的做法。

投資者保護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向BBC中文網解釋,港交所提出的「同股不同權」的建議,業界已進行了不少討論,按照目前投資者保護條款來說,大家是不太認同。

張華峰認為,如果要改革「同股不同權」的做法,首先要堅持「公正」,對投資者有足夠的保障,而香港對於投資者保護的方式並不足夠。

目前的「同股同權」做法可以控制大股東的管制行為,如果將來有機會改為「同股不同權」,大股東可能以很少的股份就可以控制整個公司,如果沒有實質性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條款同時公布,不可以調整現行做法。

改革是好是壞暫時沒人知道,有意見亦質疑港交所是否為了利益而可能放棄香港一直沿用不錯的上市制度。

港交所主席周松崗日前表示,沒有絕對的真理,只是市場規則,不會恆久不變,只是有需要有理由就去改變。

【圖片為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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