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死刑存廢

2015-06-17 6424

將近半個世紀之前,我在英國愛丁堡大學研讀哲學,本來有意以這個題目寫論文,因為得不到讓自己心安的結論而

將近半個世紀之前,我在英國愛丁堡大學研讀哲學,本來有意以這個題目寫論文,因為得不到讓自己心安的結論而作罷。幾十年來,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心中徘徊不去。最近,由於某些機緣,勤讀佛經,忽然若有所悟,也學佛家打幾句偈語:

惡有惡報是公義,以德化惡是佛心。

佛心既杳不可得,公義宜嚴守勿失。

主張死刑不可廢的最原始、最重要、也最無可辯駁的論點就是公義。對萬惡不赦的罪犯處以應得的極刑,不僅對於被害者以及對於整個社會是公義,甚至對於犯罪者本身也是公義。因為就像王陽明先生所說的,人人都有「良知」,犯罪者也不例外。如果所犯的罪惡沒有受到應得的懲罰,罪惡感將成為犯罪者揮之不去的終身折磨。

支持維持死刑的另一個重要論點,是屬於「功利主義」性質的,就是認為死刑有嚇阻作用。所謂「亂世用重典」,就是這種論點。

正是這種論點,受到廢死主義的最大挑戰。廢死主義者根據大量的研究,認為沒有可信的證據顯示死刑可以減少傷天害理的犯罪。有些研究甚至指出,重大兇殺案件佔人口的比例,在美國廢除死刑的各州遠低於維持死刑的各州。這些廢死主義者認為,如果有些罪犯確實有與社會隔絕的必要,終身監禁一樣可以達到死刑所能達到的效果。

即使廢死主義者提出的專案研究是可靠的,死刑並不能嚇阻兇殺,也並不因此就能否定公義對維護國家和社會秩序的必要性。「公義使邦國高舉。」如果人們對作為公權力基礎的公義信心崩解,公權力還能有多少維護秩序的作用,是令人懷疑的。死刑存在的功能主義作用,不在嚇阻,而在維護人們對公義還在的信心。

廢死主義者最令人敬佩,也最具說服力的論點,是對生命的絕對而且無限的尊重。對於他們,以任何理由剝奪人的生命都是不可接受的。這應該是佛家的情懷,而不是基督徒的情懷。慚愧的是,當今信仰佛教人口較多的國家,包括台灣,都還保留死刑,反而是信仰基督教的歐洲國家,都把廢除死刑當作憲法。

不可否認,在每個方面,歐洲都代表這個時代最先進的文明!

歐洲普遍實施的社會福利體制,照顧每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尊嚴和權利。雖然是基督的國度,歐洲卻是在這個星球,在這個世紀唯一遍滿佛心的人間樂土。只有這樣的社會才有條件廢除死刑,因為只有在這樣的社會,人們才會真正覺得生命比公義重要。

在台灣,由於活不下去而自殺死亡的人數每年都超過兩千。面對這樣一個悲慘而殘酷的現實卻無動於衷、無所作為的政府,談死刑犯的人權,只會讓人憤怒!台灣現在最該做的,是搶救那麼多無論如何都不該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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