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性判決:
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5-06-30 1018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性判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CourtoftheU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歷史性判決: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26日做出一項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的判決:美國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受到美國憲法的保障。換言之,美國全國各地,不分東西南北,同性伴侶都可以合法結婚,享有婚姻配偶的所有權益。這是近年全球同性平權運動史上最重要的一場勝利,影響將非常深遠。

風傳媒報導,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人贊成、4人反對,做出這項各方期待已久的判決。美國總統歐巴馬先發布聲明稱許這是向人類的平等「邁進一大步」,稍後並在白宮發表談話,宣示這是美國的勝利,全美國都為這項判決感到驕傲。歐巴馬說:「愛就是愛。」

美國目前有2/3的州外加首都華盛頓,同性婚姻已經合法化,涵蓋約70%人口。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出爐之後,其他尚未合法化的州短期內就會跟進。根據《華盛頓郵報》與美國廣播公司電視網(ABC)的最新民調,61%美國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國明年舉行總統選舉,這項議題將成為許多參選人(尤其是共和黨人)的試金石。

聯邦最高法院26日判決是針對「歐伯蓋菲訴霍吉斯」(Obergefell v. Hodges)一案,本案一方是要求婚姻合法化的同性伴侶,一方是負隅頑抗的密西根、肯塔基、俄亥俄、田納西4州的州政府,前者指控後者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1款:「在州管轄範圍內,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聯邦最高法院於今年1月16日決定受理本案,4月28日進行言詞辯論,最終在6月26日做出判決。

中間派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與4位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布瑞爾(Stephen Breyer)、索托梅約(Sonia Sotomayor)、卡岡(Elena Kagan)投下贊成票,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湯瑪斯(Clarence Thomas)、艾利托(Samuel Alito Jr.)等4位保守派大法官投下反對票。

不難想見,甘迺迪大法官這一票最為關鍵。他在〈多數意見書〉(majority opinion)中寫道:「本法院判決,同性伴侶可以行使其結婚的基本權利。他們的這項自由權不得再被再被剝奪。」

這份〈多數意見書〉還說:「依據憲法,尋求結婚的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法律待遇。剝奪他們這項權利,等於是貶抑他們的選擇,削弱他們的人格特質(personhood)。」

「同性伴侶的請求代表他們對婚姻的尊重,而且是非常深刻的尊重,因此他們要為自己尋求婚姻的實現完成。他們不希望自己受到必須一生孤獨的懲罰,不希望被排除在人類文明最古老的體制之外。他們要求法律之前的尊嚴平等。憲法賦予他們這樣的權利。」

4位保守派大法官則堅持,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應該交由選民與民選議會決定,非民選的大法官不應越俎代庖。

麻州在2004年成為全美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短短11年間,合法化運動風起雲湧,透過法律訴訟取得一連串勝利,終於在今天攻頂成功,得到聯邦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決。

從不識石牆到支持同性婚姻 歐巴馬捍衛LGBT之路

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做出判決,以5比4的票數,讓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讓美國民權運動繼女性、有色人種平權後,又往前邁出了一大步,判決出爐,白宮建築主體也打上了同志運動的彩虹七色燈光,向這項劃時代的平權運動致敬。

但其實,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競選參議員時,尚不知石牆事件(Stonewall)為何物,直到成為白宮主人,歐巴馬要求行政部門不得再為《保衛婚姻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辯護後,歐巴馬才逐漸成為美國同志的捍衛者。

首度接觸LGBT議題

時序回到2002年底,當時歐巴馬投入伊利諾州的聯邦參議員選舉,夫人蜜雪兒(Michelle Obama)引薦了一位舊識給歐巴馬,這位舊識與蜜雪兒曾於20世紀90年代同在芝加哥市長戴雷(Richard Delay)辦公室任職,他是湯普森(Kevin Thompson)。

湯普森本身是名同志,與歐巴馬一樣有個非裔父親與白人母親,他接受蜜雪兒的邀請,負責協助歐巴馬拓展芝加哥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雙性戀(Bisexual)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並稱LGBT族群)的票源。

2003年初,湯普森為歐巴馬成立了每周日聚會的選民面對面活動,每次數小時的談話中,當時默默無名的歐巴馬專心地傾聽LGBT族群的聲音,同時仔細思考這個特殊族群被美國社會刻意忽略下的各種需求。

「石牆是什麼?」

民主黨伊利諾州的黨內初選於2004年3月舉行,湯普森陪著知名度逐漸打開的歐巴馬拜會黨內大老與資深競選幹部,一次開車路途中,湯普森向歐巴馬提及了1969年的「石牆事件」,但歐巴馬似乎沒聽過。

湯普森回憶,當時他對歐巴馬的反應感到不可思議,「試想,一個出身哈佛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的高材生,竟然不知石牆事件為何物」。

於是,湯普森鉅細靡遺的把石牆事件的始末告訴了歐巴馬,歐巴馬深覺LGBT族群的遭遇猶如美國開國初期的非裔族群,在他心中,埋下了要努力「讓LGBT族群被看見與被聽見(being seen and heard)」的種子。

歐巴馬贏得黨內初選後,他開始成為共和黨對手基耶斯(Alan Keyes)的攻擊目標,尤其,在LGBT議題上。當時,麻州甫成為全美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在一場電視轉播的辯論中,歐巴馬卻說出了讓幕僚與LGBT族群失望的話。

「我深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不是兩個『人』」,歐巴馬在辯論會場這樣說。

「你怎麼可以這樣說」

活動結束後,歐巴馬接到了競選團隊中負責LGBT族群政策幕僚的電話,幕僚詢問歐巴馬怎麼可以這樣說,歐巴馬當時無奈的回應「請諒解我身為基督徒的立場」,幕僚難過的表示「但是LGBT族群期盼你能站在他們這邊」,歐巴馬承諾,他為LGBT族群爭取權益的決心不會動搖。

湯普森認為,剛開始接觸LGBT議題的歐巴馬固然決定為他們捍衛權利,其實「並非歐巴馬關注的核心政治焦點(not one of his core political priorities)」,不過,湯普森直言,在他把美國當時LGBT族群比擬為美國非裔文學家艾里森(Ralph Ellison)知名長篇小說《隱形人》(Invisible Man)之後,歐巴馬從此更能體會LGBT族群在美國社會中生存的壓力。

推動廢除DOMA

歐巴馬2009年成功入主白宮後,決心推動廢除《保衛婚姻法案》。保衛婚姻法案指的是1996年所制定的美國聯邦法律。這部法律規定,美國任何一州沒有義務承認他州的同性婚姻或其他同性法律關係,並強調婚姻乃一男一女間的結合,「美國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

這部法律的制定背景,乃因當時夏威夷州法院做出了有利於同性婚姻的判決,美國聯邦政府擔心可能出現首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州(但事實上,夏威夷州一直未承認同性婚姻)。

那時,美國輿論對於同性婚姻的態度還相當保守,DOMA在眾議院獲342票贊同67票反對,參議院則是85票贊同14票反對,美國國會制定法律圍堵同性婚姻。

2009年6月11日,歐巴馬首次在白宮提出研議廢除DOMA的想法,包括副總統拜登(Joe Biden)、白宮副幕僚長、司法部資深檢察官等,都參加了白宮每周針對廢除DOMA的例會,歐巴馬這才了解,原來當時LGBT族群連找房子都會被歧視。

DOMA違憲

經過了1年半的努力,白宮做出了DOMA違憲的決議,認為美國的LGBT族群在社會上屬於相對少數,在法令規章制定時,對於LGBT族群的立場必須進行深切考量(heightened-scrutiny),避免法令反成迫害LGBT族群的工具。

白宮的立場其實是弔詭的,依據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原則,行政部門必須忠實的執行法律,但歐巴馬心裡很清楚,DOMA存在的一天,美國的LGBT平權運動便無法前進。

2013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判定,DOMA從制定過程到名稱都可以看出其立法意圖是歧視性的,加上DOMA意欲在各州政府所承認的婚姻中刻意「創造一個分類,並給予不平等的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9名大法官中,贊成與反對各佔4位,關鍵一票落在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身上,與這次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判例如出一轍。

「他明白石牆的意義了」

2013年1月21日,競選連任成功的歐巴馬就任美國總統,當天恰巧也是金恩博士紀念日(MLK Day),歐巴馬在就職演說中表示,「我們,美國人,今天宣佈,最不言自明的真理:人生而平等,仍然是指引我們的北斗星,就像當年這條真理在色內加福斯(Seneca Falls)、塞爾瑪(Selma)、石牆(Stonewall)這些地方指引著人們一般」。

歐巴馬在這篇演說中也揭櫫了他第二任期的願景:延續美國偉大民權運動的軌跡,爭取更多弱勢族群的平權待遇。

引薦歐巴馬認識LGBT族群的湯普森當天也在站在購物中心的電視牆前面,看著歐巴馬的就職演說,他憶及2004年對當初這位角逐聯邦參議員的候選人講述石牆事件的情景,「很好,現在看來,他真的明白石牆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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