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政策國內溝通五層面

2016-03-08 1844

國內共識是推動兩岸政策、進行兩岸協商、促進兩岸和解的最重要基礎。沒有國內共識,兩岸關係發展不可能穩定、不可能持久。因此,國內溝通、互信、共識與合作的建立是未來新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最關鍵因素,更需要制度性的機制與法規,作為進行溝通、建立互信、累積共識與推行合作的基礎。

國內共識是推動兩岸政策、進行兩岸協商、促進兩岸和解的最重要基礎。沒有國內共識,兩岸關係發展不可能穩定、不可能持久。因此,國內溝通、互信、共識與合作的建立是未來新政府推動兩岸關係的最關鍵因素,更需要制度性的機制與法規,作為進行溝通、建立互信、累積共識與推行合作的基礎。

國內溝通的重要對象包括朝野政黨、國會、地方政府、社會團體、產業界、學研界、一般大眾、各國駐台代表與外商。此外,政府各項決策與兩岸交流資訊必須積極透明公開,提供國會審議與社會公評。政府要積極整合與協調各方面的意見與利益,建立政府與各單位的互信合作夥伴關係,整合出台灣共識與政策,並且與各單位分工合作,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繁榮進步。

未來台灣內部的溝通、互信、共識與合作可以分成五個層面: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地方政府、地方議會。

總統透過國安會決議兩岸政策,但也必須建構朝野互動、建立互信與凝聚共識的平台。總統可以透過政黨領袖高峰會建立政黨領袖之間的兩岸政策共識,再成立法制化的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作為朝野、各部會、社會賢達、產業界、勞工界溝通與凝聚共識的平台,同時通過兩岸和平發展綱領,作為台灣朝野共識的兩岸政策指導綱領。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會議的舉行應該公開透明,讓所有的共識與歧見充分展現,以便建立朝野互信,進而擴大共識、縮小歧見,最後建立朝野在兩岸議題上的長期合作關係。這是最困難的工作,卻是兩岸政策成敗的關鍵。

面對兩岸關係的重要性與複雜度,陸委會作為行政院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構,業務複雜而繁重,應該大幅加強人手與資源,並且提高專業加級。陸委會透過各種會報協調與整合各部會的意見與政策,但是需要強化重大政策爭取國會同意、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協調、社會溝通與共識建構。此外,陸委會可以透過下列六個管道強化國內溝通與建立共識。

首先,陸委會可以每兩年舉辦全國兩岸政策高峰會,由總統主持,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地方首長參加,確立國家的兩岸政策大政方針,陸委會可以據此結論發布兩岸政策白皮書。

再者,陸委會可以每年舉辦一場全國兩岸政策工作會議,由陸委會主委主持,由各部會副首長與重要官員、地方兩岸事務主管首長參加,檢討兩岸政策的執行成效與修正。

第三,陸委會可以每年召開一次全國兩岸關係會議,邀請產業界、學研界、社團領袖、媒體界、社會各界賢達參加,凝聚社會共識與集思廣益,檢討兩岸關係的發展與兩岸政策的執行。

第四,陸委會可以每年召開一次全國兩岸交流平台會議,邀請兩岸交流相關社團負責人與社會賢達,溝通與檢討兩岸交流的政策。

第五,陸委會可以每年召開一次全國台商會議,邀請台商負責人、學研界、公會與相關社團負責人,分析台商在大陸發展的情勢與檢討台灣對台商的政策。

第六,陸委會可以針對重要的兩岸政策議題、兩岸各項交流議題發布藍皮書供社會參考,並定期公布兩岸政策紅皮書,說明兩岸政策的成效評估。此外,陸委會應該建立六個月考核績效制度,透過民調、問卷與訪談方式,評鑑陸委會工作業務與部門的施政績效。

立法院可以成立兩岸事務委員會,作為監督政府兩岸政策與積極參與兩岸交流的機制。未來立法院可以作為台灣社會與政府在兩岸政策上協調與整合的重要機制。同時,立法院可以積極推動兩岸國會交流,促進兩岸瞭解與維持多元穩定的發展關係。此外,立法院應儘速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作為監督兩岸協商的法源,同時修改兩岸關係條例,加入兩岸經濟安全規範(包括開放陸資與大陸人才的規範)與擴大地方政府在兩岸事務的角色與權限。

地方政府可以建立處理兩岸事務的法制化編制,成立大陸事務辦公室。中央政府可以透過立法給予地方政府在兩岸事務上更大的權限,強化地方政府在兩岸關係上的積極性與活力,甚至成為推動兩岸政策的試點。

此外,地方議會可以成立兩岸事務委員會,作為監督地方政府施政、凝聚地方共識與推動兩岸交流的機制。

最後,建議通過金門為自由經濟特區條例,讓金門成為國際經濟整合、兩岸經濟整合與兩岸政策試驗的經濟特區。

本文茲授權美麗島電子報刊載本文。

詳細論點可見柏克萊加州大學訪問學者童振源主編、即將出版的《兩岸政策藍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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