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登陸 法界︰有國安疑慮

2016-04-01 1950

法務部長羅瑩雪28日下午在北京與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會面。她表示,希望兩岸檢方在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架構下加強交流;曹建明則說,希望兩岸司法界繼續保持互訪和會晤。

自由時報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29日拜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但法界人士質疑羅此行可能有國安疑慮,律師周武榮指出,法務部下轄調查局,除了偵辦一般刑事犯罪案件,還負責兩岸情蒐、共諜案件等機密內容,羅身為法務部長,赴中參訪實在不妥。

羅拜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羅瑩雪拜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出面接待的院長周強表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完成是時代潮流,符合人民願望,周提到近年來已採取多項措施維護台胞權益,例如由台籍陪審員協助處理涉外案件等。

羅瑩雪表示,兩岸在文書送達、受刑人移交及人員遣返方面的合作已有成效,希望加強推動台籍人士的緩刑、假釋和保外就醫等刑事獄政事項。

羅瑩雪還前往中國國家檢察官學院演講,題目是:「法制革新︱由修復式司法談起」,由該學院院長董桂文接待。羅瑩雪預定今天前往上海,明天將到華東政法大學與師生舉行法律座談,還會在上海與台商座談。

不過,對於羅瑩雪訪中一事,周武榮質疑,羅不該在卸任前夕赴中參訪,應由新政府處理比較好,即便只是單純的兩岸司法互助交流與會晤,也不需要到法務部長的層級赴中會談,羅瑩雪這次赴中參訪到底有何意義或目的,都應該要向國人好好說明。

學者盼羅 勿輕易承諾中國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也對羅瑩雪訪中憂心不已,他擔心羅瑩雪同意直接採認對方的證據,因為近年兩岸檢察界的交流很頻繁,不斷擴大司法互助的範圍,已進展到相互協助傳喚彼方的證人,現在更離譜的是,打算直接採認對方的證據,甚至連司法院都打算這麼做,這對人權將是一大危害,畢竟兩岸蒐證品質仍有相當大差距,希望羅勿輕易承諾中國。

陳志龍說,羅瑩雪的部長任期即將結束,在中國答應的事情、所做的承諾,接任的法務部長未必會承認,因此羅這一趟能做的也很有限,各界才會視此行充其量就是她下台前的「畢業旅行」。

陸:盼繼續互訪

據中央社消息,法務部長羅瑩雪28日下午在北京與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會面。她表示,希望兩岸檢方在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架構下加強交流;曹建明則說,希望兩岸司法界繼續保持互訪和會晤。

隸屬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正義網」28日公布羅瑩雪一行人參訪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訊息,提到上述內容。

羅瑩雪28日率領法務部相關主管搭機前往北京參訪,之後並將轉往上海與台商座談,且將在北京、上海各發表一場演講,預定4月1日返台。但一行人十分低調,不願對媒體透露行程細節,直到正義網公布上述訊息後,外界才得知參訪內容。

根據公布內容,羅瑩雪積極評價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7年來取得的積極成就。希望兩岸司法界倍加珍惜良好的合作交往局面,在深化互信基礎上繼續合作,讓這一協議的執行成果更惠及兩岸社會和民眾。

曹建明則說,這一協議實施7年來,兩岸主管部門在打擊電信詐騙、毒品、傳銷等跨境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力維護了兩岸社會穩定和民眾權益」。

他表示,希望兩岸司法界繼續保持互訪和會晤,共同商討解決這一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所關切的問題,積極探索贓物追繳、被害人救助補償、遠端影像取證、聯合辦案等司法互助新模式,形成打擊跨境犯罪的合力。

破冰! 法務部長羅瑩雪首度登陸訪問

中央社報導,法務部長羅瑩雪今天率領部內一級主管飛往中國大陸進行五天四夜的交流訪問,她是第一位以公務身分登陸訪問的法務部長。

羅瑩雪這次是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架構下,應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之邀到上海、北京進行五天四夜的交流訪問。

她將與司法互助相關對口單位會面,預計將在大陸國家檢察官學院發表演說,並與台商會談,聽取意見。

為進行業務交流,羅瑩雪率領部內一級主管出訪,包括廉政署長賴哲雄、行政執行署長張清雲、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綜合規劃司、保護司等單位主管一起同行。

法務部表示,在行前已向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等單位報告,會在對等、尊嚴原則下交流。

【圖片為資料照】

ment,'script','//www.google-analytics.com/analytics.js','ga'); ga('create', 'UA-35937129-1', 'auto'); ga('send', 'pageview');